本报讯 (记者 徐剑)近日,有群众反映称,弋阳县城北菜市场内有流动摊贩在贩卖三七 、西洋参片、田七等中药材,未见相关证件。弋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响应, 随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
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若干处于待售状态的田七、三七、西洋参片、红参等中药材,摊主为这些待售的药材自制了说明标识,现场未见药品经营许可证。经查,该摊贩为信州区人士,中药材为亲戚委托其代为售卖,并未办理任何售卖资质,摊主也未曾意识到无证售卖中药材属于违法行为。
由于执法人员受理及时,截至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该摊贩的中药材还未售出,没有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该摊主也无违法所得。结合实际情况 ,该局执法人员对该摊贩进行了批评教育,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要求其提高思想认识,改正违法行为,禁止无证售卖中药材。该摊贩表示同意并承诺获得相应行政许可前不再售卖。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对现场围观群众宣传了药品相关法律知识, 提醒群众购买药品要到持证经营的正规药店,并再次鼓励群众积极利用“E呼即办”投诉举报渠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违法违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