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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公安交警面对面开展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

2023-07-09 22:10:44  |  来 源:弋阳政府网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路面通行效率,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预防和减少因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拥堵及事故,近日,弋阳公安交警组织宣讲队员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交通安全宣传。

对于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聚集的购物广场、菜市场等,宣讲队员现场向驾驶人发放印有电动车安全驾驶小知识的宣传单,面对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醒广大电动车驾乘人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不良交通陋习,做文明道路交通的参与者。

(电动自行车牌照)

同时,劝导已经挂上保险牌照的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主动处理、报废牌照,并不再驾驶此类车辆上路行驶,若仍需驾驶此类车辆,应当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悬挂机动车号牌。对未挂牌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可前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免费挂牌。

下一步,弋阳公安交警将继续坚持宣传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治理模式,常态化开展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请广大市民群众不购买、不使用、不乘坐非标低速电动车,争做文明交通“驶者”。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机动车未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根据《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非机动车未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处3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