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女士:我想咨询一下,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记者 周梦沁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