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7月23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教育部、财政部将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优秀退休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高级教师等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讲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据悉,2018-2020年计划招募1万名讲学教师。其中,2018年首先在河北、江西、湖南、广西、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等8个省份实施,招募1800名讲学教师,2018年秋季到位。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注意到,此次我省将招募200名讲学教师。
年龄一般在65岁(含)以下
据悉,银龄讲学计划的实施范围,主要是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深度贫困县,贫困的民族县、革命老区县、边境县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困难团场等,重点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受援学校为县镇和农村学校。
根据规定,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岁(含)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服务时间不少于一学年
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各受援县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讲学经费年人均2万元
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
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共同分担。其中,西部省份由中央财政负担,中部省份由省级财政和中央财政按1∶1比例分担,东部省份由省级财政自行负担。中央财政应分担的工作经费采取据实结算的方式。各省可根据实际,提高工作经费补助标准,高出部分由省级财政负担。如需安排讲学教师岗前研修,费用由省级财政负担。
受援县要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对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江南都市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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