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记者张绪鸿实习生杨红)10月12日,南昌市疾控中心发布消息称,南昌将于即日起在全市出租车行业内创建无烟乘车环境。出租车全部贴上禁烟标志,乘客和司机都不得在车内吸烟。
据悉,南昌早在1997年出台的《南昌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就明确规定“车内必须设置禁止吸烟标志”,司机有权拒载在车内吸烟的乘客。2002年版的《南昌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则新增了一条禁烟措施:“车厢内有明显积尘、污迹、杂物或者未设置禁止吸烟标志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今年5月份的《南昌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对出租车禁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措施,要求出租汽车驾驶员“衣着整洁,使用文明服务用语,不得在车内吸烟”,“乘客在车内吸烟,乱扔杂物、污损车辆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同时条例还明确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车内吸烟的,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但这些规定却一直难以推行。
10月12日,南昌市客运管理处的有关负责人说,南昌市目前共有27家出租车公司、4345辆出租车。“如何对每一辆车进行监管,目前我们还在研究中。”
南昌市控烟专员杨树说,从即日起,有关部门将在出租车内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和监督电话号码。同时,出租车也应撤销车内的烟灰缸及其他烟灰的器具。接下来还将对出租车以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出租车座位无被烟头烫过的痕迹为指标,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