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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0月28日,囊中羞涩的黄某与在新干县抢劫的同案饶某,以及服刑时认识的同乡李某、南昌县男子邓某等4人一起密谋抢劫长途客车。当日傍晚,一辆从浙江永康开往广州的长途客车行至105国道南昌县段时,他们见天色已暗,于是迅速“行动”。黄某说,抢劫过程持续了10多分钟,作案成功后,他们分头逃跑,直奔邓某位于南昌县莲西的家,“在邓某家,我分得1部手机和400余元现金”。据抓获黄某的南昌市朝农派出所民警介绍,当时长途客车上的30余名乘客均遭洗劫,据警方的网逃资料显示,黄某等4人共抢得6万余元财物。案发后,李某、饶某和邓某先后被抓获并被判刑,唯独黄某在逃。
10月14日,当获知黄某在南昌市高新区罗万村一家公司出现的消息后,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将其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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