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0793-8224621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人可提取使用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使用条件及时效:(一)提取使用的申请人为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其直系亲属。(二)缴存人在我市辖区内单独所有购房或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购房,不包含其他类型共同所有权人购房行为。(三)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无住房公积金债务、担保、纳入公积金使用黑名单、账户冻结等情形。(四)提取使用时限在购房发票载明时间一年内。(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材料:1、缴存人本人及直系亲属本人身份证、一类银行卡;2、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相关材料;3、其他材料及办理程序参照中心服务指南。办理该项业务的,各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集中同一时间统一前往所购住房地公积金分中心进行办理。
(记者 郑欢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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