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0793-8224621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造翻新自住房贷款条件:1、借款申请人在上饶市辖区内建造、翻建本人自住房;2、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3、借款申请人缴存账户当前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人)在过去6个月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4、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人)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5、借款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6、所建造、翻建自住房的土地性质必须为国有出让或国有划拨。贷款时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明时间12个月内有效。贷款材料: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2、不动产权证(建造、翻建住房的国有土地证,用于抵押的房产证或提供第三方房产抵押的房产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合理的工程预(决)算书;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征信报告;6、借款人在委托银行开立的还款账户。
(记者 郑欢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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