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上饶司法呵护青山绿水的标志性案件背后,是上饶法院人对自然环境保护的认知提升和责任担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上饶市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准确把握人民法院服务新时代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审理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环境资源案件,2020年,共依法办理各类生态环境案件360件,有力打击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为保护绿水青山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整合司法资源,组建“豪华”环资审判团队
2019年4月16日,上饶中院成立了由副院长担任团队长,配备6名员额法官和1名法官助理的专业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对涉及环境资源类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进行归口审理。并在弋阳设立信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鄱阳设立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各基层法院均加挂环资审判庭,对环境资源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划的集中与交叉管辖,确保两级法院业务对口指导、上下传达通畅。这一创新的做法改变了过去环境资源案件分散办理的状况,有效整合司法资源,形成了“中院三合一、基层二合一”的审理模式,使不同类型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无缝衔接,促进生态系统的全面保护和系统管理。
创新工作机制,打造上饶环资审判工作品牌
上饶法院以机制促审判,以个案创亮点,对照江西高院对环资审判“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出亮点,创特色”的总要求,树立生态保护优先和生态修复为主的司法理念,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将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资源作为裁判的重要因素予以综合考量,强化责任人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和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在全市两级法院重点畅通环境公益诉讼渠道,通过在案件审理中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替代性修复制度,探寻“增殖放流”等环境资源替代性修复方式,推进“拓展性环境资源司法”,为上饶的绿水青山撑起了保护伞。
引领多元共治,助力构建环境资源保护大格局
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需要更严密的司法保护,更需要相关部门形成合力。上饶中院及时向市委汇报我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主动与环保、检察、公安等部门对接,积极参加全市环境司法、执法联席会议,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配合,建立健全环境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和环境资源保护联动机制,重拳出击打响八场标志性重大战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并创新执行方式,探索建立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多元化执行机制,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向上饶人民交出了一份成绩斐然的绿色发展答卷。
延伸司法服务,主动“普法”提升全民环保意识
如何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是摆在法院面前的重要课题。上饶两级法院主动担起职责,坚持依法审判和教育宣传相结合原则,推进环境资源保护的宣传工作向纵深推进。媒体报道、巡回审判、观摩庭审一直是上饶法院向社会弘扬环保理念的常态“动作”。2020年9月29日,上饶中院探索宣传教育新模式,就“三清山巨蟒峰案”开办了一期专门由三清山导游参加“以案释法”培训班,让导游在巨蟒峰景点讲解服务的过程中,将环境资源保护的理念传达到每位游客的心中,充分实现了挖掘案件中对环境保护的有利因素,提升人民环境保护意识的普法目标。
人间万事出艰辛,历尽天华成此景。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一年打基础,两年创品牌、三年争一流”为目标,创新求索,大胆实践,充分发挥三清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影响力、辐射力,以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促进“大美上饶”建设,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上饶品牌。
(占飞鹏 范全敏 颜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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