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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我又坐在书桌旁捧起了书本。日复一日,直到一本书翻完,我才意识到,我终于开始适应这个新的阅读小天地。
我曾坐在结婚时买的书桌前,扭头望向窗外就瞥见小鸟在蓝色背景下的黑影。再望远些,宽阔的河面上偶有一抹飞翔的白色。如遇到大雨天,滚滚河水总让我感受到生命在奔腾,万物都明朗。更远处河对面的高楼似乎永远在凝视着我,如默默陪伴的老友,虽不热烈,但始终不离不弃。
3个月前,我们搬进新家。我有了新的书桌,木板是我们自己采购的,木匠师傅很细心地将书桌镶嵌在窗户下面,书桌与墙面没有一丝缝隙,既最大利用面积,又不留卫生死角,可谓一举两得。但是抬眼望出去,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视线被高楼阻挡,一层层地好像要压过来一样。其实,晚上窗帘一遮便能将压抑挡在外面,可我还是没有时间坐着看书,我找寻各种理由,与书桌保持着距离。
手机电筒的光线足以让我看清书上的字迹,我用平静的目光慢慢扫过那些令我内心波涛汹涌的铅字。其实书桌上摆放有一个黑色的护眼台灯,当初特意买了两个,书房一个,我的卧室一个,可是打开便能照亮整个房间,哪怕亮度调到最低,而听说这样会影响孩子的视力。我突然想起去年冬夜我也曾这样握着手机,一束光在书本上跳跃,四周一片寂静,但书中的故事,那另一个世界,一走进就是人间烟火,一待就想探个究竟。我觉得追书和追剧很相似,没看到大结局根本停不下来。我常常想起书中的剧情,好像真有一幕幕动画在我面前上演过。
我不止一次计算过,每看一页书,时间都悄悄溜走两分钟,看了多少页便能知道时间过去多久。和以往不同的是,我不再羡慕别人可以一目十行,好书值得细品,我留恋每一处让我停下来做标记的段落,那是心灵的碰撞,是思想花朵的绽放。翻页时,我用手指轻轻捻起书角,尽量不发出很明显的声响,因为之前有把熟睡的孩子惊醒过。现在,每成功翻过一页,我便像获得时间的额外恩赐般感激。
离开依偎了3年整的书桌,我用了三个月才将它安放在记忆里。最近,我随《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来到他工作的煤矿,我看到煤矿工人的艰辛和危险,那一个个隆起的小土坡,常在我脑海里晃动,他的师傅也因煤牺牲时,我的眼里盈满了泪水。作者说得对,这就是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里,有人艰难地活着,即使死了,也可能不会掀起一丝波澜。
我很喜欢孙少平这个爱书的热血青年,他的坚忍和闯劲让我对生活也充满希望。他露着伤痕累累的背,趴在破烂不堪的棉被上,就着一点小小的烛光阅读的情景总是打动着我。原来,与命运抗争的人是这样有魅力!
套房不比自建房,空间减少很多,有些书便没有搬来,书架上的变化仍让我感到陌生,拿书的角度和姿势也不尽相同。不过,一旦走进书中的世界,我依然会不知不觉忘记自己身在何处。其实,这如虚幻梦境般的瞬间游离于我已经是种奢侈。
夜幕降临,忙碌的一天接近尾声,这样的时候特别适合静思,适合阅读。我越来越相信,我与更好的自己只是隔着一本书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