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某(女)与家住余干县九龙镇的詹某(男)因在外打工相识,俩人建立恋爱关系后,即开始同居生活,二人同居后育有两子,并于2016年9月在余干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致使双方矛盾越来越多,夫妻感情逐渐走向破裂。从2019年上半年开始,两人开始分居生活至今。了解案情后,法官认为该案存在很大的调解可能性,便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联系当事人后才得知詹某现在在英国打工,近期内不会返回中国,于是法官尝试通过建立微信群方式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离婚纠纷进行调解。
近日,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建立了包含法官、童某、詹某在内的微信群,对该起离婚纠纷案进行“微信”调解。法官通过微信对话确认童某与詹某身份后,随即对双方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情况、结婚登记情况、生育子女情况、分居时间、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查明,并组织双方就各自提出的调解方案进行协商。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童某与詹某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本案最终调解结案。
余干法院九龙法庭创新审判方式,巧妙利用微信成功调解该离婚纠纷,既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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