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压实巡察整改责任,该县建立了巡察反馈意见向分管县领导报告制度,提请分管县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督促指导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传导整改压力。并通过领导督办、个人领办、职能部门交办等多种方式,形成整改合力。同时,对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求相关部门深挖根源,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及时向被巡察单位下发《立行立改通知单》,要求其说明情况、限期整改、即知即改。
截至目前,该县共对22个县直单位和56个村居党组织开展4轮巡察,下发整改通知单17份,涉及整改事项269个,整改到位率93.3%,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27个。(汪金文)
本文来源于上饶新闻网[www.srxw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