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需求用资金。全区成立了9个脱贫攻坚项目督查调研组,主要对已列入2018年项目库的项目可行性、精准性进行现场核实,并根据“先急后缓”的原则分批次安排项目。2018年共分7个批次安排了596个项目,项目资金量达10564.8万元,至9月初已全部整合到位,切实做到了“因需而整”,极大满足了全区脱贫攻坚项目资金需求,为项目实施提供扎实的资金基础。
以制度保安全。为管好用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该区以健全制度为抓手,先后出台了《广丰区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丰区脱贫攻坚项目乡级报账制管理办法》、《广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农扶贫整合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章制度,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和安全使用扶贫资金提供了制度保障,进一步激发扶贫专项资金内生动力,确保扶贫专项资金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最大的能量。
以监管促成效。以专项抽查和常态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扶贫资金进行全方位监督。在外部监督方面,多次联合区纪检、扶贫、审计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了扶贫专项巡察、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检查,共收回专项扶贫资金40万元,危房改造资金 61.8万元,重新安排用于区脱贫攻坚项目支出。在内部监督方面,区财政局成立五个督查组,不定期的深入各乡镇,检查指导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建立扶贫资金支出定期通报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开公示力度,要求所有使用扶贫资金必须在区、乡、村三级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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