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时间和责任“双倒逼”
鄱阳铁腕治理“沉睡的土地”
鄱阳讯 鄱阳县不断加大耕地保护、土地利用、土地执法等方面的全域例行督察力度,针对突出存在的批而未用土地闲置情况,以高压态势抓整改,唤醒“沉睡的土地”。
据悉,该县近十年来共批准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近2万亩,批而未用土地面积仍有7000余亩,实时消化周期5.8年。按照《江西省消化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消化周期大于5年的,暂停使用省下达的用地计划。今后,各地已批土地2年内未使用的,用地指标由省直接收回并全省统筹。面对繁重的消化整改任务,该县认识到位,严肃问责,实行时间和责任“双倒逼”。对没有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的,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对党政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并暂停该地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对规定时间内难以落实项目实施消化处置的,其用地指标一律由县政府进行统一调配,实行区位调整。
针对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的未报即用问题、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的设施农用地问题等,措施到位,立行立改,下达复耕复绿到位“时间令”,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复耕到位,并组织农业、国土等部门进行督查验收、酌情给予奖补资金。针对批而未供、未用问题,督促限期开工建设,加快征迁和项目落地进度,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即对已实施供地的项目,督促项目业主及所在地服务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消除无法动工因素,推进项目尽快动工建设;对因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影响征地拆迁的,明确征迁责任主体,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项目未落实导致批而未供的,结合土地市场需求,加大招商引资推介力度,对城镇规划未调整到位的,规划部门限时调整规划并加快出具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对确属规划强制性内容限制无法进行调整的以及城市规划未确定的,且土地利用现状未改变的批而未供土地,将其农转用指标进行异地置换盘活,保障急需项目用地;对全县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工作实行销号管理制度,每消化处置一宗销号一宗。
(程晓述 朱建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