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细则》共九章三十四条,主要对资金来源、帮扶对象和范围、救助标准、救助程序、资金使用和管理、困难职工档案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认定。《细则》明确,帮扶资金的使用应坚持“依档帮扶”“因困施助”“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原则,主要用于对已建档的困难职工在日常和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中,开展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法律援助、职工培训、职业介绍等方面的帮扶。此外,《细则》明确,帮扶资金不得用于:支付职工服务中心办公经费;发放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购买车辆、手机等交通工具和通讯费用;培训机构购置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职工服务中心基建、维修、改造工程支出等以及其他与困难职工群众帮扶无关的支出。(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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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讯“帮扶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资金、挤占挪用帮扶资金的,上级工会应根据情况减拨或停拨资金、追加违规资金,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日前,德兴市总工会印发《德兴市工会困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对德兴市工会困难帮扶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能,确保资金规范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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