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8.7万人、城市低保对象9.2万人。为切实加强民政兜底保障能力,我市持续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2018年城乡困难群众和部分优抚对象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将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580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达380元,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340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达255元,农村特困群众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55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城镇特困人员月补助标准提高到755元。同时,全年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亿元,救助35.9万人次;发放城市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853万元,供养2604人。
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全面铺开。去年全省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动员大会后,我市迅速行动,主动作为,稳步实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各阶段工作任务。市、县均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对全市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通过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对城镇贫困群众进行精准识别。截至目前,全市已认定城镇低保对象14496户、25192人,认定城镇特困人员1185户、1328人,认定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人员1307户、2421人,各项帮扶政策正在协调落实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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