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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龚俊慧报道:12月2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东进主持,副主任郑卫平、管群良、周遐光、谢冠森、祝美清,秘书长夏秀川出席。 会议研究了省人大代表有关事宜并决定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研究了《上饶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草稿)》,并决定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审议了《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上饶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并决定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 会议研究了关于《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备案审查意见(草案)、“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问自身履职能力水平询问大会”工作方案(草案)和《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年末问结果”工作方案(草案)》。研究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宜并决定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还听取了有关监督工作的报告。汪东进强调,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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