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化指导确保管得严。该县围绕《关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一总纲,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选派干部到村(社区)任第一书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的通知》《关于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中实行精准工作法的通知》《关于开展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和县直结对帮扶责任单位进行检查考核的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并成立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选优配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保障措施,实行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县乡两级双重管理。县级由组织部牵头负责,统筹管理;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具体负责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导,切实加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驻村管理,凝聚合力,提升战斗力。
精准化选派确保用得上。一是全覆盖选派。突出从科级后备干部、优秀科级干部中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共向行政村、分场派驻第一书记121人,派出驻村工作队121个,覆盖了全县有扶贫任务的村(分场)。二是高标准选拔。着力从县直单位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的优秀科级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派第一书记;同时,把一批有一定农业农村工作经验、懂群众工作的年轻优秀干部选派担任驻村工作队长和队员,确保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思想政治素质过关,工作能力过关,身体条件过关,真正把精兵强将派到基层开展工作。三是分层级培训。明确要求县、乡两级扶贫相关部门,围绕脱贫攻坚工作目标、阶段性任务和工作要求,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开展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业务培训,帮助他们掌握驻村工作方法,扶贫业务知识,让他们在脱贫攻坚中大显身手。
精准化管理确保下得去。一是实行考勤请假制度。明确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每季度不少于50天的驻村时间,要求吃住在村,由驻村所在乡镇党委负责考勤。对请假2天以内由乡镇党委审签,超过3天由县委组织部批准,出勤情况与当月生活、交通补助发放和年终评先评优挂钩。二是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建强基层组织、推进精准扶贫、为民服务办事、提升治理水平等十个方面的工作职责,以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三是建立督查考核制度。从严落实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驻村纪律要求,坚持定期不定期监督,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和移民办组成督查组,开展扶贫领域常态督查,以严格督查倒逼工作落实。坚持每年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单位进行考核,结合集中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确定考核等次,将考核作为个人年度履职依据。注重结果运用,对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第一书记,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晋升职级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第一书记,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评为“不称职”等次的第一书记坚决予以召回,并三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精准化保障确保留得住。一是坚持“两个不变”,即:保留第一书记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任职期间原则上不承担选派单位工作。二是落实“三个待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在享受原单位职级、工资和福利待遇同时,派出单位可按每人每月1200元标准发放伙食费、通讯费等补助,往返交通费由选派单位按有关规定据实报销。每年安排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体检,并办理人生意外伤害保险。严格落实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1万元工作经费。三是实行“四个优先”,即:正常晋职晋级、职称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工作业绩显著的评选先进、提拔使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树立鲜明导向,激发干事积极性。(王卫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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