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基层动态 > 上饶县 >

男子违章超速被判刑

时 间:2009-11-12 来 源:城西快报  作 者:李永华

小编导读:

标签:

近日,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维富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09年2月16日15时许,李维富驾驶苏A57015号大型普通客车,从贵阳市行驶途径沪昆高速公路上饶县段时,由于李维富在雨天开车超速行驶,操作不当,撞上中央隔离带并侧翻,致车辆右侧撞上前方潘敏明驾驶的赣L11503/L1059挂号半挂车尾部右侧,造成苏A57015号大型普通客车上3名乘客当场死亡,10多名乘客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案发后,李维富及时报警,并积极救护伤员。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维富在雨天驾驶车辆超速行驶,且操作不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致造成三人死亡,三人重伤和多人受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积极救护伤者,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确有悔罪表现,应依法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下一篇:征兵体检先测温

[编辑:姜瞿慧]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文章时的心情:

  • 感动
  • 同情
  • 无聊
  • 愤怒
  • 搞笑
  • 难过
  • 高兴
  • 路过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