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鄱阳县人民法院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对莲花山国家森林公园的一棵国家一级保护古树——“江西桂花树王”,制发了司法保护令,以法治力量守护生态安全。
近年来,鄱阳县以县人民法院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为战略支点,积极探索环境资源审判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运行机制,打造兼具专业性与创新性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为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贡献了可复制推广的全新改革样本。
河湖清、江豚欢、水鸟飞、鱼儿跃……如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场景在鄱阳随处可见,这背后是该县以党建为引领,以团队为支撑,以制度为基石,系统构建起环资审判改革“四梁八柱”。
创新“党建红引领生态绿”模式,推动党建与环资审判改革同频共振、双向赋能。该县创新引入“法律+专业”支撑机制,组建专业审判团队,邀请生态环境、农林等领域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破解环资案件审判难题,构建“外拓学习+内强培训”人才培养体系,培育复合型审判人才。制定《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实施细则》等制度,实现案件“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团队审理、一套标准裁判”,创新探索“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全体系审判模式,构建“审理—裁判—修复—执行—监督”治理闭环。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近期,一场别开生面的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在莲湖乡龙口村公开进行。法官向被告人深刻阐释“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意义和非法捕捞的严重危害,引导近百名旁听村民树牢生态保护法治理念。这是该县坚持前端预防、中端治理、末端宣介,全链条深化环资审判改革的一个缩影。
以“司法禁令+司法建议”方式,该县提前主动公示禁止行为,制发全省首份《长江江豚司法保护令》,创新“巡回审判+基地修复”模式,设立全省首个“法航共建”水上流动巡回审判点,在基层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网上庭审,累计让100万名群众线上线下学法,引导公众自觉参与环境资源保护事业。
创新推出“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碳汇认购”四位一体生态修复模式,探索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监管方式,引入并监督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生态修复,制发鄱阳湖首份《巡湖守护令》、饶河流域首份《巡河守护令》、全省首份《生态修复主动履行证明书》,推动生态“破坏者”向“守护者”转变。在鄱阳湖湿地公园、候鸟栖息地等地建设法治文化长廊,打造“‘湿’画鄱阳·法护安澜”环资审判品牌,多元化开展生态保护法治宣传。
与武汉海事法院共建“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修复鄱阳湖基地”,联合环鄱阳湖多家法院签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在饶河源设立生态保护司法实践基地……深化环资审判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该县聚焦“府院联动+跨域协作+社会参与”三个维度,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流域生态保护新格局。
构建“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四位一体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案件会商、信息共享等活动。创新跨区域司法协作模式,建立跨流域案件管辖、裁判尺度统一、生态修复协同等机制,构建流域上下游协同共治格局。创新公众参与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组建由村干部、志愿者等组成的生态保护观察团,参与案件审理和生态修复监督,建立生态修复志愿服务机制,鼓励被告人参与巡湖护河、生态宣传。
从环资案件分散审理到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从一纸禁令到全民共治,从巡回审判到生态修复,从各自为战到协同共治……鄱阳县正以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运行机制改革为笔,饱蘸法治之墨,在绿水青山间书写着生态保护的精彩答卷,奏响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