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张女士:产前检查的门诊费用能不能报销?具体怎么报销?
市医保局: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生育门诊医疗费用。参加我省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生育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100%支付,最高支付限额1200元,低于最高支付限额的,按实际费用支付。生育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费用不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计算”。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生育门诊医疗费用,持社会保障卡在医院直接报销结算,按政策标准支付;省外生育门诊费用需先行自费,提供发票、费用清单、门诊病历、《上饶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生育服务卡等材料,到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报销。(记者 徐骞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