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守护古村文脉 留住乡愁根脉
——我市以制度创新激活传统村落保护新动能
本报记者 万明
婺源古村白墙黛瓦错落有致、古桥流水相映成趣,广信望仙村古韵悠悠、民宿兴旺,铅山陈坊老街青石板路蜿蜒、古宅林立,弋阳、横峰、玉山等地古村也各展风华……一座座历经岁月洗礼的古村落,不仅是上饶历史文化的鲜活载体,更是上饶儿女心中割舍不断的乡愁记忆。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探索出一条法治化、立体化、精准化、多元化、活态化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新路径,让千年古村焕发新生机。2025年12月,我市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制度成功入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三批)》,为全国传统村落保护贡献了“上饶智慧”。
传统村落保护,关键在制度、核心在法治。我市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把传统村落风貌和现代元素结合起来”的谆谆教诲,将法治思维贯穿保护全过程,率先出台《上饶市婺源传统风貌保护传承条例》,系统明确传统风貌保护范畴、管理机制与责任主体,填补了地方传统风貌保护立法空白,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坚实法律保障。同时,配套完善历史建筑保护、古建修缮管理等系列制度标准,构建起“上下衔接、全域覆盖”的法治保护体系,从根本上解决“谁来护、怎么护”的难题,让古村保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我市坚持“整体保护、应保尽保”理念,打破“单点保护”局限,打造点线面结合的立体化保护模式。既聚焦水口、牌坊、古桥、宗祠等点状文化地标,精心修缮、留存原貌,又强化古驿道、水系廊道、乡村街巷等线性文化空间保护,串联起村落历史脉络,更加注重村落整体风貌把控,严格规范新建农房风格、高度、色彩,坚决守护“村在画中、人在景中”的诗意意境,避免千村一面、风貌异化。如今,全市67个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10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9个江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和5片历史文化街区交相辉映,形成全域保护的生动格局。
为让保护更精准、更高效,我市建立“一村一档、一宅一档”精细化管理机制,全面摸排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底数,动态更新市、县两级保护名录与储备资源库,实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管”。同时,创新专业化管理模式,在市住房建设保障中心增设“传统村落保护科”,配备专职人员统筹推进保护工作;在全省率先推行文物(古建筑)监理制度,邀请专家全程参与规划、修缮、验收,确保每一处古建修缮都“修旧如旧、保留本真”,让千年古韵得以原汁原味传承。
传统村落保护,资金是关键瓶颈。我市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十四五”以来累计吸引7.4亿元社会资本投身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大胆推进古建老宅产权制度改革,面向全球招募“传统村落运营商”,通过产权流转、合作开发、租赁经营等方式,让82栋沉睡的古建筑找到“新宿主”,激活古建生命力。同时,联动金融机构推出专项信贷产品,撬动更多资金投向古村落保护,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良性循环。
保护是基础,利用是关键。我市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创新活态传承利用模式,建立环境承载力评估机制,科学划定开发边界,既防止“守着金饭碗讨饭”的僵化保护,又杜绝过度开发破坏风貌。积极探索“古村落+特色民宿”“古村落+休闲康养”“古村落+民俗文化”等融合路径,推动42个村落成功创建49个国家级、省级旅游品牌,34个村落获评3A级以上乡村旅游点。婺源县延村、汪口等古村落,依托老宅改造精品民宿、活化民俗体验,既留住了乡愁烟火,又带动村民增收致富,实现保护与发展双赢。
一砖一瓦皆岁月,一村一落总关情。从法治护航到全域守护,从精准管理到活态传承,上饶以改革创新破题、以制度长效固本,让传统村落既守住历史根脉,又绽放时代光彩,更为乡村振兴注入深厚文化底蕴,也为全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鲜活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