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
防范涉电动车交通事故
近日
横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开展人、非、机“三分离”
集中整治
严查电动自行车
不按道行驶、逆行等违法行为
全力守护居民出行安全
在已规范设置了“三分离”的路段
横峰公安交管大队
将持续开展
“守序”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
交警坚持执法与教育相结合
对在机动车道、人行道违法行驶的
电动车骑行者
及时上前劝导
向其讲解“三分离”通行要点及
不按道行驶的潜在危害
引导其驶入非机动车道
顺向行驶、规范通行
同时
对电动自行车逆行、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不按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横峰公安交管大队
将开展现场教育、处罚
并引导骑行者纠正违法行为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接下来
跟着小编一起学习
“各行其道”
到底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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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 机 动 车
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摩托车、非机动车应当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红灯停、绿灯行”。
摩托车、非机动车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内。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行 人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行人过马路,请走斑马线或过街天桥,一定不要随意横穿马路及翻越护栏,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来源:横峰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