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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槌在山村敲响——弋阳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2025-06-05 09:44:33  |  来 源:上饶日报  点击:

赵明 本报记者 任克祥

近日,弋阳县人民法院紧扣“美丽中国我先行”主题,将法徽带进漆工镇杨桥村,公开审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并当庭宣判。青山叠翠的村落里,村民、村干部及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围坐旁听,见证司法守护“弋阳绿”的生动实践。

庭审直击:刚柔并济诠释生态法治

5月21日上午,法槌声在山村响起。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侯某因担心住宅后的古樟树倾斜威胁房屋安全,擅自雇人砍伐经鉴定树龄为168年至270年的古樟树,其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法庭在审理后当庭作出宣判:判处侯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侯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宣判后,承办法官面向旁听群众释法明理:古树名木是国家生态资源,擅自砍伐是触碰法律红线!本案中,被告人主动投案、认罪认罚,且年事已高。法院依法从宽适用缓刑,既体现法律刚性,也传递司法温度。同时这也是对大家的警示,遇到问题要依法解决,切莫“以错纠错”。

司法建议:靶向施策破解治理难题

古树名木是自然遗产与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保护古树名木对维护生态安全、传承乡土文明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古树保护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弋阳法院以个案“小切口”推动生态“大治理”,在巡回审判前,法院向林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直击古树保护痛点。针对未挂牌古树“游离于保护体系外”问题和个别应急处置滞后问题,建议完善古树动态管理机制并细化安全隐患响应机制;同时建议提升基层干部风险应对能力、强化群众普法宣传等。旨在推动执法从事后灭火转向事前防控,让司法治已病、防未病,让制度护青山、守民心。

现场普法:互动式宣讲播撒法治种子

庭审结束后,弋阳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就地开设普法课堂,干警们现场发放弋阳法院制作的《生态保护十不准》漫画手册,以“侯某伐古树”案为引,向村民逐条剖析“不准滥伐林木、不准非法狩猎、不准毁林占地”等“生态负面清单”。“莫以为砍自家树、捕田边蛙是小事,这些都可能踩了法律雷区!”手册中收录了近年本地十起典型案例,村民老李翻阅手册时感慨道:“好多都是我在山里见过的东西,以前不知道是国家保护的!”

活动现场,一幅幅展板格外醒目,图文并茂地展示了虎纹蛙、中华秋沙鸭、南方红豆杉等上饶特色国家保护动植物。干警指着图例一一讲解,村民纷纷对照回忆:“这叫虎纹蛙啊!”“这个马褂木还挺常见的,竟然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如果捡到受伤的国家保护的小鸟该找谁?”面对提问,干警们耐心地逐一解答。近3小时的活动中,普法手册被争相传阅,法院干警现场向村民解答涉林权纠纷、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咨询。

青山映照司法担当,法治深耕绿色守护。弋阳法院借巡回审判、现场普法提升群众依法护绿意识。这场生态司法行动,既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植乡土,更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为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融入基层治理写下生动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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