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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工伤保险新政6月1日起施行 灵活就业等特定人员也能参保

2025-05-27 08:27:15  |  来 源:上饶日报  点击:

本报讯 为健全我市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减轻用人单位风险负担,解决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群体职业伤害保障难题,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工伤保障权益,近日,我市出台《上饶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补充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为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所有参保人员,以及未纳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范围的特定人员。特定人员包括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中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70周岁)的劳动者,在校实习生、见习人员,村“两委”人员、回村任职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志愿者等。除此以外,还支持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补充工伤保险。

在缴费方面,补充工伤保险费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缴纳补充工伤保险费。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可以自愿选择由个人缴纳补充工伤保险费。

在待遇方面,已纳入工伤保险的参保人员的补充工伤保险待遇包含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补助金、停工留薪期护理补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目录外工伤医疗费5项待遇。特定人员的补充工伤保险待遇包含一次性身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职业伤害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补助费、一次性职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补助金、停工留薪期护理补助13项待遇。

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减轻了用人单位因工伤事故造成的经济负担,整体提高了我市参保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为受伤害职工争取了更多的经济补偿。(余婷 詹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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